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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炒股放大平台 全国首位“破产人”免责考察期延长
发布日期:2025-01-09 20:34    点击次数: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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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个人破产清算首案互联网炒股放大平台,近日迎来新进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决定延长债务人呼某的免责考察期至 2025年11月8日。

2021年11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呼某破产,该案件为中国内地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也使呼某成为《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首位法律意义上的“破产人”。

经查明,呼某现有140余万元债务。根据个人破产条例相关规定,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三年,为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考察期限。债务人在考察期内应当继续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行为决定规定的义务,并履行个人破产条例规定的债务人其他义务;违反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考察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2024年11月9日,债务人呼某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免除其未清偿债务。公告中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深圳中院于2024 年12月30日作出(2021)粤03破417号(个 11)决定书,决定延长债务人呼某的免责考察期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

记者就此联系了呼某个人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华商律师事务所。相关联系人在了解来意后,表示不接受有关该案当事人的采访,如需了解,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目前,华商律师事务所仍为呼某个人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

撰文:曾子航 邓子良互联网炒股放大平台